公示时间为5天,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
来信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39号1025办公室,邮编:442000。受理电话: 0719-8602520。
附件:十堰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堰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7日
附件:十堰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