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在张湾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汪朝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工作标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张湾打造千亿级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办理各类案件1880件,同比上升22.7%。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4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案件办理工作被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3次;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监督纳入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2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2起办案故事荣获全国、全省优秀检察办案故事;队伍建设、知识产权检察等工作在省市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
一、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政治使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平安稳定社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依法批捕180件251人、起诉324件537人,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5件30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6.29”专案已提起公诉。办理涉毒品案件5件12人,一起毒品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办理危害生产安全案件5件22人,引领全社会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检察入驻综治中心常态化,以“如我在诉”理念办理群众信访事项75件,做实件件有回复。
抓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严惩制假售假、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41件112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高质效办理“AI换脸”诈骗案①、品牌手机“刷机”案②,有效保护相关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保持对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9件27人,协同追赃挽损1846万余元。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相关部门及时退还超额扣押财产46万余元,该案入选全省首批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深化“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擦亮“知汇湾检”③品牌,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件31人,综合履职2件。开展“保护东风知识产权三年攻坚行动”,探索“刑事打击+民事追偿”一体化办案模式,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改革事项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授予张湾区“工人先锋号”。
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持续加大对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犯罪打击力度,办理相关案件8件31人,人数同比上升72%,追回矿产资源损失317万余元。针对非法倾倒垃圾、违法开垦林地等问题,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2件。
坚决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区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的部署安排,坚决服从指挥调度,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完成包联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工作,组织干警包联服务规上企业19家。积极融入全区反腐工作大局,深化监检衔接机制,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加强贪污受贿赃款去向审查力度,依法起诉洗钱案件1件1人,绝不让“黑钱”漂“白”。
二、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用心用情做优“检护民生”工作。建立“检察+工会+多部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9件11人,帮助追回欠薪26万余元,一起督促企业补缴社保金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守护群众的“菜篮子”,办理“问题牛肉”案件9件65人,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看好群众的“钱袋子”,持续推进“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80件149人,协同相关部门追赃挽损255万余元。与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确保特定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向因案致困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
积极参与“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履职担当的责任感、使命感,打好“四大检察”组合拳,协同整治“蝇贪蚁腐”、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殡葬领域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实效。办理殡葬领域犯罪案件6件6人、医保基金领域诈骗案件1件1人。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性侵、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案件20件36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性质恶劣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5件15人。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团委、学校等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8名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25场次,覆盖全区中小学生1.5万余人,让法治阳光普照孩子成长之路。
三、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全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做优刑事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捕200件276人、起诉376件660人;不捕57件108人、不诉105件158人,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0件11人、撤案3件4人,纠正漏捕6人、漏犯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64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8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2件,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4件,立案侦查2件2人。
做强民事检察维护人民权益。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聚焦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保障,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重点加强违规终本执行专项监督,优化与区法院案件监督协同机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采纳率100%,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
做实行政检察助推法治建设。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一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线索移送、监督反馈,完善内部协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6件,建议行政机关对74名被不起诉人或单位落实行政处罚,避免“不刑不罚”。
做好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27件、开展磋商20件,公益损害问题均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引导志愿者在“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云平台上提报线索,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加强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引进、应用,对模型推送线索实行闭环式管理、精准化办理。围绕张湾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发全省首个侵犯汽车知识产权法律监督模型。依托全国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应用模型64个,成案316件,成案率90%以上。
四、牢牢把握自身建设的更高标准,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矢志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常态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推进党建和业务建设相融互促。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狠抓素能提升。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培训,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同堂培训、岗位练兵,培养履职办案的“能工巧匠”。开展“马灯大讲堂”4期,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业务骨干、专家学者专题授课。积极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各项业务竞赛,多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刑事检察业务能手”“全市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4篇论文在省法学会研讨交流活动中获奖。
坚持从严治检。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讲学、案例教学、集中研学”等模式,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全省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集中整治,举办相关警示教育活动6场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察长讲廉政党课3次,组织干警观摩职务犯罪庭审,举办“青年话清廉·清廉护青年”等主题演讲比赛。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信息243条。
五、牢牢把握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履职理念,全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及上半年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高质效办理代表委员“两会”期间和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常态化走访联络代表委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547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推进廉洁从检。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联动,做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9次。对22件“诉判不一”的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反向审视。真诚尊重、真心支持律师履职,接待律师422人次,安排阅卷327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在“两微一网”发布信息600余条,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稿件81篇,原创微动漫《谁动了我的代码?》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新媒体作品”。建立“特邀质检员”制度,引入代表委员、律师等外部力量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探索扩大案件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12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张湾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区监委和区政法各单位配合制约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仍需加强。二是服务支点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助力长江大保护”等专项行动成效不够显著。三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张湾区加快推进千亿级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十五五”张湾检察工作,努力在全区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在融入大局中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强化检察履职,促进更高水平平安张湾建设。聚焦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以及时有力刑事指控震慑犯罪、安定人心。协同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案件办理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保持对涉众型金融犯罪和洗钱罪的高压惩治态势,坚持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风险处置有机结合,护航金融安全。持续加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常见多发犯罪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深化犯罪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千亿级示范区,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全面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严惩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职务侵占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持续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落实涉企案件“一案三查”⑤机制。围绕加快科技强区建设,持续推动“保护科技创新”专项工作,严惩侵犯科技创新违法犯罪,加强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巩固“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成效,统筹做好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助推美丽张湾建设。
做实检察为民,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食药、就业、医疗、社保、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坚持“零容忍”追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网络化、团伙化以及涉毒问题治理;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六大保护”⑥融合发力,努力实现涉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
加强检察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促进新时代法治张湾建设。坚持把正确人权观贯穿检察履职始终,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持续加大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力度,着力解决“立而不侦”“久侦不移”“久审不判”等问题;巩固深化虚假诉讼和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着力解决“假官司”“执行难”等问题;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着力解决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行政执法“小过重罚”等问题。深耕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全面充分履行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稳慎履行好检察侦查职能。
筑牢政治忠诚,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全面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活动。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纪律教育、问题整治常态化机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
凝心聚力新征程,砥砺奋进又一春。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继续发扬“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精神,努力描绘法律监督优质画卷、递交党和人民放心考卷、书写人民群众满意答卷,为张湾加快建设千亿级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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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①“AI换脸”诈骗案:全省首例“AI”换脸诈骗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准确定性,引导公安及时冻结、扣押涉案虚拟币资金账户及犯罪所得转化财产,严厉打击为缅北诈骗集团提供技术帮助的组织者及骨干分子,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理,此外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造成公众恐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②品牌手机“刷机”案:犯罪嫌疑人内外勾结非法获取服务器数据,批量刷机将某品牌手机国内系统转为国际系统并销往海外牟利。因非官方刷机导致系统稳定性受损,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给该手机厂商商业信誉和海外业务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有力打击非法刷机黑灰产业链,切实维护手机厂商正常经营活动和用户合法权益。
③“知汇湾检”:张湾区检察院打造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品牌,名称蕴含知识产权专业特性,“知”代表知识和智力成果,“汇”则表示融合贯通、一体履职,“知汇”音同“智慧”,寓意通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湾检”是张湾区检察院的简称,整体含有“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张湾检察一直在路上”之意。
④磋商:指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与行政机关就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性、公益损害状况、整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以期达成合意推动问题解决。相较于具有监督刚性的检察建议,磋商虽不是检察机关办案的“必选项”,但因其可以减少诉讼对抗,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升监督质效,实践中成为公益诉讼办案的“首选项”。
⑤“一案三查”:指检察机关在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全流程审查管辖、审查强制措施必要性、审查“查扣冻”等措施是否合法。
⑥“六大保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